12月18日,浙江省就《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两份文件对除宁波市之外的浙江省其他地区网贷平台进行监管约束。《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支持浙江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12月20日,广西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通知《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于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1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广西网络小额贷款经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
『P2P网络借贷纠纷的本质是民间借贷,诉讼应当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但实践中大部分案件都有平台参与,要么是平台作为原告起诉借款人,要么是出借人起诉平台要求刚性兑付,出借人直接起诉借款人的情况很少。』
日前,浙江省金融办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备案细则》)意见的公告。
赵阳是广州一家提供金融产品全产业链服务公司的业务经理,他每天的工作是为客户办理各种咨询业务,包括网络小贷牌照咨询、网络小贷系统搭建、产业IT解决方案以及供应链对接,除此之外,还有传统的小贷金融、按揭系统和私募系统都是他日常的业务范畴。
根据《通知》,此次备案登记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仅限于2016年8月24日之前设立的公司。
“在座的各位网贷平台负责人,原则上明年2月29日前要完成整改工作。回去后都请抓紧时间,踏踏实实进行整改,不要再等,不要有侥幸心理。时间紧迫,希望各家平台都能在4月到5月能拿到备案,最迟也要在6月底拿到。6月底还整改不了不能备案,那按照中央专项整治办要求平台就要被取缔关闭了。”?
P2P平台的整改验收只剩下半年时间。近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备案。这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一些不合规的平台将陆续被清退或者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