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从2017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国金融科技公司选择了出海,到东南亚去,而印尼成了首选之地。
近日,“先予仲裁”一词成为了业内热议的话题。据了解,这种方式伴随去年开始“蹿红”的网络仲裁一起出现,曾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司法催收手段,被大量应用在消金或互金机构的贷后处置中。
说起金融科技,人们往往联想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对于这四者,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为《上海金融报》记者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大数据相当于原料,人工智能相当于负责算法的处理器,云计算和区块链更像是基础设施。而相比已被广泛应用的其他三项,区块链的应用似乎尚未普及。不过,目前很多商业银行都已在此领域试水,值得一“探”。
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 “最高法”)官网发文,就“先予仲裁”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答记者问,公布《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下称 “批复”)经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批复明确仲裁机构在当事人未发生网络借贷合同纠纷时,先予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不应作为执行案件立案受理,将于2018年6月12日施行。
在强监管下,现金贷行业几乎被“一刀切”,一些大的平台开始迅速转型,但仍有一些小平台通过以上花样繁多的“变种”方式来规避监管,其中回租模式则是最新的变种。
昨日,上证报从相关渠道获悉,针对部分“现金贷”平台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提请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