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六部门联合发文遏制信贷收费乱象 ,“助贷+信保+银行”模式再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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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0-06-01 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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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息费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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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柯谨



随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不断增大,信贷融资收费再次被监管重视。


5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信贷环节、助贷环节、增信环节等6个方面对信贷融资收费乱象加以明确规范。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随着行业的不断规范,对于第三方助贷机构来说获客成本或将变高;对于银行来说,收费减少,信贷政策有所调整,又会进一步增加助贷机构运营成本。短期看,助贷机构运营会更加困难,一部分服务企业客户的助贷机构或被市场淘汰。同时,部分银行也在政策变化中,基于自身情况实时调整业务策略。



合理让利拒绝“乱收费”



此次银保监会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据悉,《通知》共6部分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至四部分明确不同融资环节要求,包括信贷环节、助贷环节、增信环节以及考核环节;第五部分规范与收费相关的内控与监督;第六部分提出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


《通知》中对于信贷环节,提出应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除存单质押贷款、保证金类业务外,不得将企业预存一定数额或比例的存款作为信贷申请获得批准的前提条件。不得要求企业将一定数额或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不得忽视企业实际需求将部分授信额度划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记者了解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利息或者投资收益转换为收费,或者借发放贷款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确实存在。但大部分受访银行人士表示,这种收费行为在中小银行常见,不过随着监管的明令禁止,近年来银行机构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或顾问费的情况越来越少。


“前些年存在这种情况,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银行和企业双方都‘认可’的,有时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迫于增收压力,倾向收取‘手续费’。而一些企业为了从银行获得贷款,也接受‘手续费’的成本。”华北某城商行信贷人士告诉记者,“比如企业到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在最低手续费的基础上上调费用,或多做一些银承业务,把手续费提上去。”


向企业要存款,也是一种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上述华北某城商行信贷人士举例称:“企业需要融资100万元 ,但是银行给企业签发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缴纳50%的保证金,企业实际上还是获得了100万元的资金,但银行却多了100万元的存款规模。”


“对于银行机构而言,‘息费分离’是很重要的。”另一家城商行财务部人士表示,银行收息与收费业务应该明确区分,如果把利息转化成费用,在银行财务报表的科目中也会发生变化,费用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就会出现中间业务收入虚增的情形。


“合理收费或只收息不收费,减免企业融资相关费用,是银行让利于企业和实体的体现。”上述城商行财务部人士告诉记者,“作为地方城商行,我们一直推行手续费减免活动,能减免的都减免了,这几年中间业务收入几乎没有增长。”


记者注意到,近期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要积极引导银行体系适当让利给实体经济,接下来,将继续通过央行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LPR(贷款市场利率报价)进一步下行、加强利率定价自律管理、银行让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促进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行。



不合格助贷离场



与信贷融资收费相关的还有目前较火的“银行+第三方机构”模式。5月以来,从互联网贷款新规到此次信贷融资收费的通知,助贷再次被监管提及,且在收费方面规定更精细化。


根据《通知》要求,银行应在企业借款合同或服务协议中明确所收取利息和费用,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收取费用。对于第三方机构推荐的客户,银行应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贷申请的程序和息费水平。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银行应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层级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银行应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评估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不与收费标准过高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另外,《通知》提出实行“两个严禁”,即银行应掌握支持信贷决策的客户信息,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防止导致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防止信贷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减少企业实际可用资金。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通知》第一次提到对助贷定价的收费要求,在监管规则没出来尤其是互联网监管规则没出来之前,并没有专门提助贷,所以过往实践和过往政策当中都没有对助贷单独制定规定或者要求。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此次6部门的联合《通知》多策并举,把出台新措施、细化旧政策、系统化原禁令三者并举,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同时充分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通知》对于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各个环节都细致地做了降费规范,不是简单地降利率,而是降融资的各项综合成本,既考虑法制化原则,也考虑市场化因素,操作性强。


“仅是APP上引流所产生的费用,对于平台利润增长的贡献不是很大。除引流外,还存在一些其他收入,比如合作的佣金,或者向借款人收取的费用等。”某助贷平台前员工告诉记者,“助贷费用被规范后,对某些小平台或本身不太正规的平台影响较大。”


在增信方面,此前有银行机构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合作的助贷平台,必须有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才会放贷。而担保的费用,则由借款人承担。谈及这是否增加了借款人负担,该银行机构人士表示:“这是借款人与平台之间的事,我们不参与也不干涉。”


关于助贷业务中的“加价”现象,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表示:“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主要还是为了获得企业客户,以及由后者提供担保、贷后催收或者不良资产回购等。为了降低风险、提高贷款利率,银行要么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等抵押,要么要求借款人到指定的第三方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或者承担各类杂费,变相收费。此外,银行为了做大业务规模,表面上提高企业贷款额度,但是强制要求企业购买银行理财或者定期存款,实际贷款金额并没有增加,融资成本却有所提高。”


“之前这些收费都是私下进行,部分企业主是在申请之后才了解,相关收费并不透明。此次监管政策主要目的是禁止银行及第三方乱收费,相关收费、贷款流程要在客户申请贷款之前告知客户。对于第三方助贷机构来说,像以前一样高收费会导致部分优质客户了解情况后放弃贷款申请,助贷机构单个客户获客成本因此变高,进而被迫降低收费或者做更次级的客户。对于银行来说,收费减少,会收紧信贷政策,客户上移。这又会进一步增加助贷机构运营成本。”王诗强表示,“短期看,助贷机构运营会更加困难,一部分服务企业客户的助贷机构会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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