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家股权众筹黯然退场,这些新型骗局得当心!

  • 来源:中新经纬
  • 发表于: 2017-10-24 14:54:25
  • 责任编辑: ningdi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3日电(毕彤彤)国内股权众筹行业低迷,多家巨头布局的股权众筹平台下线或停更,有投资者想去海外淘项目,而这其中也隐藏着不少问题。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3日电(毕彤彤)国内股权众筹行业低迷,多家巨头布局的股权众筹平台下线或停更,有投资者想去海外淘项目,而这其中也隐藏着不少问题。

  近日,投资者曹先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爆料,河南易优资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声称是英国众筹平台Crowdcube在国内的代理机构,协助投资者投资该平台的项目,并承诺予以定期的高额固定分红。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调查发现,所谓海外股权投资代理,却极可能是新的投资“陷阱”。

  Crowdcube回应:代理授权系伪造

  股权众筹是指普通投资者利用互联网以资金换取一定比例股权以获得未来收益,而企业也因此筹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来自英国的Crowdcube是股权众筹行业的鼻祖,从2011年创始至今已经成为英国最大的股权众筹平台。

  在国内,天使汇、小米众筹、百度百众、36股权众筹平台也相继诞生。实际上,看似高大上的股权众筹行业背后风险同样巨大,并非适合每一位投资者。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邮件咨询了Crowdcube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其并未在国内运营,该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所谓Crowdcube的授权证明系伪造,Crowdcube的法律团队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Crowdcube回应中新经纬

Crowdcube回应中新经纬


投资者提供的授权证明

投资者提供的授权证明

  一位股权众筹行业资深人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Crowdcube的背后资本方有一位来自中国,但是并未听说其在中国有任何代理机构。他说,实际上,互联网股权众筹并不需要投资者代理机构,投资者只要符合平台的投资人认定、有财务资质,均可以直接进行投资。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采访时指出,对于从事股权众筹的融资活动,我国法律规定不得以高额利润误导投资者,因此,如该代理机构以高额分红进行宣传,实际上是违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陈云峰进一步指出,如果该代理机构经过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但平台的项目均在国外进行,则其项目的真实度、收益回报等难以确定,投资者需具备较高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股权众筹低迷 多家平台下线或停更

  投资者对海外项目心动也反应了国内股权众筹行业的低迷。“国内可以投的项目太少了,而且很多平台对投资人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上述投资人曹先生表示。

  从2015年巨头们纷纷在股权众筹领域跑马圈地,到如今不少已经黯然离场。“应该说国内的众筹在发展上遇到了一些瓶颈,总体的趋势放缓,其中有一些大型的股权众筹平台已经处于停滞的状态。”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廖理近日在演讲时指出。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梳理发现,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众筹在今年2月份之后再未上线新项目,京东众筹频道的股权众筹栏目也悄然下线,蚂蚁金服旗下的蚂蚁达客今年以来也未上新,同样暂停更新的还是36氪旗下的股权众筹平台。

  国内股权众筹领域尚处寒冬期,多位专家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指出,监管的不健全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定义了股权众筹,即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属于公募。2016年10月,证监会等部委出台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对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仅提出了六项禁止性的整治要求。

  陈云峰指出,而现实中的股权众筹往往属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范畴,具有私募的性质。对于如何监管、具体的整改措施等都未有监管细则。

  “股权众筹行业规模较小,短期内出台监管政策的难度较大。” 股权众筹第三方平台众筹之家CEO王正然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一级市场不活跃同样也影响了股权投资市场,行业流动性不足,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机构出手也都比较谨慎。国内IPO未开闸,股权众筹平台不允许进行股权转让,因此投资人的退出机会也变小。

  此外,优质资产荒问题也严重制约着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好的项目和机会都被BAT和独角兽们占了,好的项目根本轮不到股权众筹平台。”上述行业人士称。

  海外项目风险系数增大

  实际上,相比国内的股权众筹平台,国外平台的投资风险可能更大。

  “投资股权众筹项目追求的是未来的不确定性,在下一轮融资或者上市后退出,可能会有惊人回报,但是同样也会有项目失败的可能性。”王正然表示。

  王正然也投资过国外股权众筹平台的项目,据其介绍,国内和国外在股权众筹的规则、管理方面都是有差异的,比如国外还要定期申报税,而项目的投后管理也并非非常完善。“投资者对当地的行业发展情况和项目真实情况的掌握可能会有更大障碍。”

  此外,与国内要求对投资者进行严格的强制认定不同,国外对投资者的认定可能更依靠自觉。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组主席王胜喆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采访时介绍,在英国股权众筹投资人主要分为六类,第一类是专业投资人,第二类是接受专业意见的投资人,第三类是风险投资机构,第四类是认定或自我认定的高级投资者,第五类高净值人群,第六类则是普通投资人。

  “对于第六类普通投资者,政府要求其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自己可以使用的投资总额的10%。如在Crowdcube起投金额是10英镑,没有最高金投资金额的限制,但是投资者自己要把握不能超过10%的额度。这些投资门槛也是为了保护普通投资者。”王胜喆补充道。

  “股权众筹是个好的产品,关键是在于怎么监管和保护普通投资人的利益。”王胜喆说到。而“人人都是天使”的梦想,或许还有很长路要走。(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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