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赢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发表于: 2017-08-22 10:47:26
  • 责任编辑: ningdi

中证网讯(记者 高改芳)继2016年10月首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之后,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于近日再次发行“捷赢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中证网讯(记者 高改芳)继2016年10月首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之后,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于近日再次发行“捷赢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该期ABS总额近13亿人民币,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将在银行间市场流通交易。这也是捷信在央行“注册制”下发行的第一支ABS,意味着“资产支持证券”已经成为捷信的常规融资方式之一。捷信在融资渠道的多样化、标准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介绍,此次“捷赢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由捷信作为发起机构及贷款服务机构,参与方皆为业内权威的知名机构。产品操作流程的标准性、合规性及对法规遵从的完善性都得到了强有力的保证。此次ABS产品受托机构及发行人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及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会计/税务顾问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本期“捷赢”产品在分层设计上延续了上一期“捷赢”ABS的结构:优先A档(规模为963,000,000元)获得来自优先B档(规模为150,000,000元)和次级(规模为169,977,397元)合计24.94%的信用支持;优先B档获得来自次级13.35%的信用支持。 

  本期“捷赢”产品的入池资产都经过了筛选:个人消费贷款总笔数超过42万笔,平均本金金额接近3000元,延续了此前“捷赢2016第一期消费贷款ABS”分散度较高的特点,且在初始起算日及信托成立日全部为正常类贷款。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被全额偿付之前,将不对次级证券进行任何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同时次级证券由发起机构捷信全额持有,首先承担产品风险。 

  作为银监会首批四家试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之一,捷信于2016年10月首次发行ABS产品,并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截至2016年10月12日公布的发行结果显示,当期“捷赢2016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其优先A档ABS的票面利率为3%,覆盖倍数达到2.4;优先B档ABS的票面利率为3.6%,覆盖倍数达到2.6。截至目前,“捷赢2016年第一期ABS”产品的优先A档和优先B档都已经顺利完成兑付。 

  2015年3月,央行宣布对ABS产品发行实行注册制。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截至2017年2月,捷信在中国的业务已覆盖29个省份和直辖市,312个城市,拥有69,000多名员工,线下贷款服务网点超过15万个,累计服务客户超过2,8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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